1、应具备《政府采购法》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:
(1)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,自然人的身份证明;
(2)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;
(3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;
(5)具备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。
2、经信用中国(******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******)等渠道查询后,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,取消投标资格。(提供“信用中国”、“政府采购网”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,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)
3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。否则,皆取消投标资格。
4、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;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手续。
5、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。
6、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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